[新聞] 獨/賴清德老家爭議...新北修法「有門牌

作者: bijiua (雙性)   2025-02-08 17:43:19
獨/賴清德老家爭議...新北修法「有門牌不可推定為合法」引聯想
2025-02-08
聯合報 記者 葉德正
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違建事件已落幕,不過當初賴總統回應媒體,老家在民國60年左右就
拿到門牌號碼,認為房子未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也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門牌號碼
就是一個證明」。新北市民政局近日修正「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新增建築
物不因門牌編釘,推定為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引發聯想。
賴清德總統在新北市萬里老家,大選期間引發違建爭議被諷為「賴皮寮」,中央為了推動
礦業用地合法化,去年5月已變更全國區域計畫等修法,賴清德老家可辦理變更為丙建,
去年賴總統就職百日,已經變身礦工紀念館。
新北市府本周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修正草案,修正原因在於
辦法部分條文與相關作業要點重複,且與實務作法不一致, 並希望增列門牌號碼與編釘
建築物不符者後續處理規範。
其中新北市府參照「台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新增第八條新
增第五項規定「建築物不因門牌之編釘,而推定為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
被認為是回應賴總統當初受訪「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說法。
本次修正除新增第八條項目,也新增「道路名稱以不超過六個字為原則」、「門牌編釘包
含門牌初編、整編、改編、增編及併編之定義」、「門牌編釘適格申請人」、「不得私設
門牌,或張貼與所編釘建築物不符之門牌號碼」等規定,及增列「門牌號碼與編釘建築物
不符者」之限期改善及後續處理規範。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門牌編釘的目的是為明瞭人民居住及通訊,以便利公私行為行使,其
以實際情形為依據,與房屋、土地等產權無關,但實務上多有民眾誤以為申請門牌編釘之
建築即取得建物合法性及所有權,因此本次參照他縣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法規,修法新
增相關明文規定。
至於賴清德老家變更進度,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全國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是依內政部
113年5月3日修訂規定,檢討變更為建築用地,新北市已於去年12月召開會議審議變更通
過共26筆(含賴清德老家)建築用地,目前已依規定辦理30日公告作業中,期滿無人異議
後即辦理異動登記作業。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53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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