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春城「壯世代」獲標案海撈11億涉圖

作者: z3645230 (最愛淳寶)   2025-02-07 11:15:52
研究政府標案很透徹
不代表研究其他法律很透徹
講一堆合法得標
卻跳過「利益衝突」不談
如果違反利益衝突
是不是合法得標還很難說
你家大立委違反利益衝突
就有很大可能涉及圖利
不要隨便瞎挺跟帶風向!
來看看這篇文章
https://reurl.cc/Nb8m2Q
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的這個規定,算不算是圖利罪中所規定的「法令」?
這個法律問題送進大法庭後,採取的是肯定說,認為民意代表違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算是圖利罪中所講的「違背法律」,理由包括:
第一,公務員違背「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是有罰鍰的,不是只有內部懲處而已。
第二,從「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的立法理由可知,這個條文是「義務性道德」,而不是「期待性道德」。民意代表是公職人員,第12條是民意代表假借職權機會、方法圖利之禁制,建立民意代表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所以,民意代表如果違反這條規定「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就等同是圖利罪規定的違背法律,也就會構成5年以上的「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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