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5-01-19 14:39:54財政部官員的能力真的好差,真的應該裁高官的薪水了。
AI 說明只花了3秒:
1. 3%是法律上規定的比例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財政部有權從營業稅收入中提撥3%作為統一發票的給獎經費和推行經費。
2. 預算編列情況
雖然3%是法律規定可以提撥的比例,但實際上這筆經費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必須支出,也就是說,政府在編列預算時,可能會視財政狀況而有所調整。
3. 本次預算刪減的影響
文章指出,原本已經計劃將這筆3%的經費用來增設雲端發票專屬獎,隨著114年度的營業稅收入增加,對應的經費也增加了35億元。但由於「委辦費」被刪減10%,影響了約18.45億元的統一發票相關經費,導致原計畫中的增設獎項無法全部實現。
結論:
雖然法律規定可以提撥營業稅收入的3%作為經費,但由於「委辦費」預算遭到削減,這部分經費實際上沒有完全到位,影響了統一發票相關獎金的分配和規劃。
AI說明後我的理解:
3%財政部不一定要給。
因為立法院不給我們業務費,我們也不想給獎金了。
情緒勒索嗎?
媽媽不給我零用錢
我不想寫功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