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金的問題,大概是像這樣
有一個行業月薪10萬,沒有退休金
軍公教月薪6萬,30年退休後有5萬退休金
小明出社會後看上了軍公教穩定的退休生活
不去月薪10萬的行業,而去月薪6萬的軍公教
乖乖工作了30年後退休了
一群人突然指著你罵貪婪老人
你只能領3萬的退休金
小明當年捨棄另一個行業的高收入
就為了穩定的退休生活
結果退休後政府毀約還要被全民公審
小明會不會覺得很冤枉?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白紙黑字寫下來待遇
當年度講好的退休金多少就是多少
而不是退休後政府突然毀約砍一半還要人吞
以後要調降軍公教退休金
就在今年度考試的時候
直接說這一年度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為20%
或者是30%,15%之類的,隨年度變動
而不是在別人辛苦了一輩子之後過河拆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