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5/01/04
記者署名:林嘉東
新聞標題:工地女工程師當小三辯稱女同志 被人夫戳破要賠元配30萬
新聞內文: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張女抓包先生與林姓工地女工程師有染,提告求償台幣60萬元
精神慰撫金,林女到庭抗辯她是女同性戀者,排斥與男性交往,但張女的先生到庭證稱,
林女常問他「今日是否可以愛愛」,且林女曾跟其他男性有交往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
林女辯解不可採,判林女敗訴,要賠償張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與先生2021年間結縭,婚後育有2子女;張女直到前年7月間發現先生
與在工地認識的林姓女工程師過從甚密,接連多次一起去唱歌、摩鐵開房間,發生多次性
行為,追問先生後,先生也向張女坦承從前年9月至去年5月至少與林女發生10多次性行為
,並寫下悔過書請求張女原諒,張女遂依先生向她坦承的時間、開房間的地點,以林女破
壞她的婚姻,侵害她的配偶權,向林女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林女主張她是同性戀,排斥與男性交往,已有交往女性對象,另辯稱,她與
張女的先生開房時,都是在不勝酒力清況下遭張女的先生壓制下發生性行為。
但張女的先生到庭證稱,林女常問他「今日是否可以愛愛」,且林女曾跟他的男同事有交
往過,並非在不勝酒力下發生性行為;此外,太太知道他外遇後,多次拿刀要刺自己尋短
,他深感對不起家人,向太太懺悔,不會再犯。
法官認為,倘若張女的先生有在林女無法抗拒下硬上,林女理應於案發後提起刑事告訴,
但林女迄今未提告,且林女主張自己是女同性戀,排斥與男性交往,張女的先生也證稱,
林女有跟其他男性同事親密交往過,法院認為林女的辯解不可採,判林女敗訴,要賠償張
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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