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za0290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黃潔文
: 3.完整新聞標題:
: 消基會提4點「翻轉行人地獄」被嗆爆!一票不忍了:狗屁不通
: 4.完整新聞內文:
: 消基會昨(2)日發布新聞稿,針對翻轉「行人地獄」的惡名,提出了4點建議。首先,消
: 基會認為目前的行人庇護島設置效果不佳,反而容易造成汽車自撞事故,「反而成為了駕
: 駛的新危險區域,行人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似乎並未達到應有的平衡機制。」消基會建議
: 應該增設反光條等標識設施,以免駕駛發生意外。
: 此外,消基會也提到,要求駕駛禮讓行人的規定實施初期就引發爭議,有行人邊滑手機邊
: 過馬路,甚至救護車要通過時,仍有行人漫步在行人穿越道。消基會指出,有些行人對法
: 規不夠理解,以為駕駛應該無條件禮讓,「這樣的認知往往降低了行人對自身風險的警覺
: ,進而導致憾事發生。」消基會認為,行人習慣以自己的方式走路,甚至在不安全情況下
: 過馬路,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
消基會根本搞錯重點,這裡的問題不在「禮讓行人是否合適」
我們姑且先不論安全問題,不探討行人行車誰弱勢不耐撞好了。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看。
這個國家的人口密度始終在全球名列前矛,都市又更高,比 Mega City 如東京都高,
再加上平地又少,抗戰後還一次撤來很多人,後續又突然人口暴增,
使得公共空間、道路等事情難以妥善規劃,早就都過載甚至超過負荷。
大家天天上路不管大車、小車、行人都在夾縫中穿梭、閃避。
因此本來就應該要鼓勵盡可能步行,或是用輕型車輛如單車、機車通勤,
否則空間是非常容易過載,進而引發各種衝突。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沒像新加坡嚴格規範車輛數量,或是像東京要求必備停車格已是不妥
如果再不保護行人,那是要怎麼讓人敢走路或用輕型車輛通勤?
人們不敢走路通勤,最後的結果就是人人藉著開車來保護自己,以鄰為壑,
最後彼此牽扯,動彈不得且妨礙安全,同時拿汽車當輪椅的生活也非常不健康。
現在回到消基會指的「行人帝王」議題。它的本質不在禮讓是否過頭。
如果嫌行人過馬路玩手機,那你讓警察取締罰鍰嘛,或者駕駛直接搖下車窗抱怨嘛。
開車玩手機可罰,那過馬路也罰才公平,本就該如此。
(不要怕勸告。在違停幾乎不可能舉報成功後,我直接勸告路口擋視線的違停很多次了。
現代人又不是文化素養差,若人人只會暗地靠杯等別人解決問題,那環境怎會改善?)
如果嫌行人走得慢,馬路都要轉紅燈還沒走完,那這是號誌設定的問題,
應該檢討號誌的時間設定,干禮讓屁事?
難道以前不重禮讓的時候,你看到行人沒走完會直接撞下去?
至於說不禮讓救護車就更誇張了,不只看都沒看過,甚至還是第一次聽到。
人走得比車慢多了,除非是過馬路低頭玩手機,否則是要怎麼擋? 有沒有這麼無聊?
在行人過馬路沒有故意拖延或是分神情況下,
法規、號誌和道路本來就是要設計得讓人能安心走,車輛能安心等。
如果外面太陽大或是會下雨,那就像新加坡一樣多蓋有屋簷的走廊。
這樣人們才更願意用輕裝上路,進而緩和公共空間與停車場過少的問題,
而不是像現在許多人想買車當輪椅,買車保護自己保護小孩,
結果只要不是在北市精華區活動,那就有很多機會碰到爛得跟屎一樣的公共空間,
最後當然太多人不想國旅,畢竟性價比就是差嘛~
如果你去別國時,就連普通的通勤都能因為有對比而變成一種享受,那誰要留國內?
若不能趁早解決交通問題,那恐怕只好等下一次的金融危機使人買不起車,
或是 30 年後人口大減來解決了。解決不了問題只好解決人,這不也很台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