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
1. 親友可以投食
2. 可以看電視,可以看報紙,看雜志,看小説等等
3. 可以天天跟律師討論案情
4. 身體不適,可以申請就醫
5. 可以跟室友做"學術"討論,精進自身技術
所以台灣現代的羈押,基本不可能出現屈打成招的可能,對吧?
是不是台灣對這些"嫌疑犯"太好了,人權給的太高,難怪台灣詐騙犯被羈押不怕的,
可以找最頂的律師來盧
也許少數檢察官那麽多案要處理
被這些嫌疑犯高價請的豪華律師群盧到怕了
就可能沒那麽認真
了了抗辯,導致這些罪犯最後被輕輕放過
台灣司法的改革,難道是要往給嫌疑犯更多人權的方向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