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法官就職竟然要宣誓?

作者: Gamblers5566 (水桶*2 GET(分身3))   2025-01-02 00:08:55
依法官法第14條
法官於就職時應依法宣誓,其誓詞如下:
「余誓以至誠,接受國家任命,恪遵憲法及法律之規定,
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公正廉明,勤奮謹慎,執行法官職務,
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
會是什麼制裁? 有卦嗎?
還有第15條
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
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這要怎麼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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