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llofox (狐說八道之全臺最中肯)
2024-12-31 11:57:33身為一個記者
努力追查事情的真相做出公正的報導是天職
但如果消息來源非常難取得
只能靠陪睡才能擁有
那這個記者陪睡下去算是盡忠職守
還是算妓者破麻?
說起來妓女賣身換錢
記者先賣身換爆料然後換錢
這樣記者成為妓者後還多了一道公眾利益
瞧不起陪睡的記者就是瞧不起妓女
但你各位有比妓女高尚嗎?
一個月6位數的收入海放社畜
我認為陪睡的記者算是盡職的
說起來這不過只是種交易的手段
畢竟記者經營線人需要長期培養
陪睡個5.6.7年也是不得已
只是睡久了,
不是玩膩,就是玩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