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涉貪起訴缺賄款時間點 林智群:

作者: asppsa (橘子綠了)   2024-12-28 0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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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劉晉仁/核稿編輯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涉貪起訴缺賄款時間點 林智群:重點是「有沒有交付」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北檢以收賄、圖利、侵占、背信起訴,今(27日)凌晨北
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讓小草們情緒相當激昂。不過律師林智群提醒,「一堆小草以
為沒寫清楚交賄款的時間地點,就不成立貪污罪,這個觀念是錯的!」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給賄款的過程,通常很隱晦,也不會用匯款方式,本來就很難證明
交付賄款的具體時間地點,不過法院還是可以認定,重點是「有沒有交付」,至於什麼時候
交付、什麼地方交付,不是重點。
林智群指出,如果用關鍵字「不詳時地」「交付賄款」去查判決,很多貪污案件(一百多個
判決)都被判有罪,不會因為交付時間地點不詳就變無罪,或這個人就變成被冤枉的。且如
果用「不詳時地」去查判決,那就更多了,很多偽造文書案件,被告連自己在什麼時候、在
哪裡偽造的都忘了。
林智群分析,在司法實務上,時間地點固然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東西,重點是「你有沒有
做壞事?」,至於你什麼時候做壞事、在哪裡做壞事,有時候並不是重點,不一定會影響法
官的判斷。
林智群也批黃國昌,「他的問題在於,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不是執業經驗喔!他沒有)誤
導民眾,以為只有阿北的案子是這樣處理的,進一步導出他要的結論,就是這個案子是政治
追殺。」並大酸,「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在民眾黨內取得一定地位),破壞大家對司法的
信任,也是蠻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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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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