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沒看起訴書就出來耍寶的?
. 李○宗為柯○哲綜理財務,且陪同柯○哲私下拜訪沈○京,亦受蔡○如交接處理京華城
案,對柯○哲該時積極謀求財源乙情,已有共謀,109年4月1日收受朱○虎傳送沈○京感
謝柯○哲協助京華城案而交付賄賂210萬元等內容之上開訊息後,基於與柯○哲違背職務
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2人明知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陳情內容,京華城
公司已提訴願遭內政部駁回,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之認定並無違失、認定之事實基礎亦
無變更,且依處理陳情注意事項規定訴訟繫屬中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即可,竟由
柯○哲以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等情,2人依朱○虎所傳載有2
10萬元之訊息及7人匯款名單,知悉該560%容積率等文字為柯○哲放水京華城案所收受之
對價賄款,由李○宗代表柯○哲於109年4月5日以手機簡訊回覆朱○虎:「長輩友人涓涓
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而將軍憂國憂民之心,吾輩銘感五內,您身體健康、含貽
弄孫、闔家團聚才是我們衷心期盼,謝謝您,弟○宗」之訊息,表示對210萬元之賄款係
協助提升本案土地容積率乙情,已然明知並業已收受,且可自朱○虎所傳送之威京集團7
人名單核對該210萬元非屬政治獻金而係柯○哲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柯○哲、李○宗即
以上開方式確認並收受210萬元賄款。
※ 引述《qm21 ()》之銘言:
: ※ 引述 《treasurehill》 之銘言:
: : 還在跳針沒有金流啊,光是那210萬的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的賄款就足以定罪了,更
別?
: : 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的類型包括要求,期約,收受賄賂,前二者是不用
金
: : 的喔,徐永明被判貪污就是一個明證,法盲多讀點書好嗎?
: 你的邏輯太北檢了啦
: 證據清單裡沒有要求期約這些東西
: 目前為止只能證明210萬是小沈指示捐的有申報的政治獻金
: 那就是沈慶京單方面違法超捐政治獻金之類的
: 跟柯文哲無關
: 再說幾百億的利益和210萬也不成對價關係!
: 結論:京華城案1500萬找不到不成立210萬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