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京華城弊案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有期徒刑3年,
: 台北地院晚間6時30分召開接押庭,彭振聲表示已被偵訊32次、出庭24次,該講的他都講的
四個月內 密集偵訊
偵訊32次+出庭24次=56次偵訊+庭訊 每次至少8小時
平均2天 就要被疲勞轟炸一次
訊問的問題 就是不斷的重複 重複個幾百遍 問同樣的問題
有的時候可能 訊問的問題 差一個字 沒注意到 就被下套
或著不小心說錯一個字 就說你有罪 還是亂講什麼的
我就問 有誰被這樣對待 不會精神崩潰的???
這不就更證實了 是在 押人取供
彭 應該去做精神鑑定 看有沒有精神分裂的症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