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24-12-20 21:15:17
你說到重點了
我們憲法第37條只寫「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憲法完全沒說「總統若拒絕公布,且行政院不提覆議案」。到底要怎麼處理?
會玩文字遊戲的,說不定就用這招卡死你,讓你的法律執行不了
這不是我掰的
早在今年5~6月,在吵國會擴權案時,就有一些民間專家學者獻計討論過了
他們認為:總統是民選的,所以總統不應該只是乖乖公布法律
對於惡法,總統應該和大法官一樣有違憲審查權,所以總統可以故意不公布法律,來制衡國

以下是兩個例子
https://plainlaw.me/posts/can-president-refuse-to-promulgate-law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47642
只能說,就看聖上敢不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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