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誘騙2少年性侵得逞 渣男判刑5年2月再賠45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24-12-19 22:47:34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郭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
誘騙2少年性侵得逞 渣男判刑5年2月再賠45萬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龔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結識未滿14歲的小志(化名)和未滿16歲的小石(化名)
,以購買遊戲點數為由約見面,將2名少年分別帶到汽車旅館及住處性侵得逞,還拍攝性
侵過程。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對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之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判刑5年2月,並須賠償小志及其父母4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龔姓男子在2018年間即曾在男同志網路論壇張貼「高價找弟弟包養,每月陪我
4天,2萬元」的訊息被警方查獲,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月確定。
去年7月中旬,龔男透過網路遊戲結識未滿14歲的小志,以買遊戲點數為由,約小志到高
雄市某汽車旅館,對小志進行性侵得逞,還以手機拍下性侵過程;3天後,他再約小志到
家中,再次對小志性侵及拍下過程。幾天後,他另約小石在台南見面,帶小石到另一家汽
車旅館同樣進行性侵及拍攝影片。
2名少年被性侵後都出現行為異常,小志的母親追問後得知兒子被性侵,即帶小志報警提
告。警方到龔男住處搜索,從他的手機中找到除了小志被性侵的影像外,還另有1名少年
被性侵拍下影片,查看對話紀錄,才發現另名被害人小石,通知小石及其家長到案指證,
一併對龔男依法偵辦。
法官在審理時發現,小石被性侵後,身心受創嚴重,必須到身心科接受治療,小志的母親
也表示無法原諒龔男的惡行,另提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30多歲的龔男是智識健全之人,理應能知悉並理解他對2名少年性侵是
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竟在2名被害人身心發展及性觀念意識均未臻健全成熟的情形下,
為逞己慾,即與其等發生性行為,對2名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所為應
予非難,共犯3罪,判應執行5年2月;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判應賠償小志25萬元,其父、母
各10萬元,共45萬元。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Eg4L5n
6.備註:
甲甲是不是精神病阿 連少年的屁眼都想玩
還智識健全 法官大人你要確捏
作者: teke (是我)   2023-09-16 12:27:00
噓的人滾出甲板,你得HIv再來罵!其他不關你的事有愛滋代表很多人愛你,有人沒人跟他愛,連梅毒都沒得到,真慘噓的人一定是忌妒他很多人愛做愛前說你有愛滋,沒人要玩給病患一個做愛機會很難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