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法官首案!男告白遭拒...埋伏1夜13刀

作者: lili712 (7年級韭菜)   2024-11-14 10:52:12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吳佩蓁
3.完整新聞標題:國民法官首案!男告白遭拒...埋伏1夜13刀砍死他 判賠737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22歲黃姓男子因向施姓男同事告白被拒,竟在施家廁所埋伏1夜後,持雙刀朝對
方頸、胸猛砍13刀致死,成為全台首宗件國民法官案件。刑事部分,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
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民事部分,施父母向黃求償802萬元,但黃否認故意殺人,辯稱
他是過失致死,只願賠637萬餘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黃應賠償737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畢業於東海大學法律系,2021年認識同校電機系的施男,並經施男介紹加
入直銷公司,雙方互動熱絡;2022年4月間黃男向施男告白,遭施拒絕且刻意疏離後,黃
男多次跑到施男打工處及租屋處堵人,試圖挽回雙方情誼,造成施男極大壓力及困擾。
2022年10月19日下午5時許,黃男又跑到施租屋處想與對方溝通未果,經施男房東勸離後
,黃竟到刀具店購買2把料理刀,並以忘帶鑰匙為由,找來鎖匠打開施男租屋處大門,並
侵入屋內躲藏在廁所埋伏,但當晚施男聽從友人建議,並未返回租屋處。
直到20日晚上8時許施男返家後,黃隨即現身,雙方發生激烈爭執,黃一怒之下朝施頸部
、胸口猛砍13刀,造成施重傷送醫不治,黃男見狀主動打電話報案,並稱自己是失手殺害
施男。
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黃男坦承侵入住宅,但否認殺人,辯稱是過失致死,但法庭根據被害
人傷勢、刀傷深度、相關監視器畫面、驗傷診斷證明、證人描述等證據,不採信黃男辯詞
,依殺人罪判處黃無期徒刑,但黃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將於11月27日宣判。
民事部分,施男父母就扶養費、醫療及喪葬,精神撫慰金等,向黃男求償共計802萬9595
元;黃男表示他對刑事判決所整理之不爭執事實沒有意見,但黃否認故意殺人,辯稱施男
傷勢是意外刺傷、割傷造成,只願賠償家屬637萬5843元。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黃男預先在刀具店購買2把38公分、24.5公分長的料理刀,且施男身
中13刀,左胸遭刺入肺尖6公分,足見黃殺意甚明,認定黃是故意殺害施男。
審酌施男父母驟逢其子無端遭被告殺害,與其天人永隔,泣不成聲,造成永久無法磨滅之
傷痛,判決黃男應賠償施男父母精神撫慰金各250萬,及其餘費用,共計737萬5843元,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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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14/2854675.htm
6.備註:
恐怖情人...
殺一人,國民法官判無期大家給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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