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弊案關鍵角色「橘子」逃亡!柯文哲

作者: kousun (大江)   2024-11-03 14:35:28
※ 引述《h100733 (彩虹糖)》之銘言: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178條規定:
: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
: ;再傳不到者,亦同。
: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定之。
: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定。
: 橘子一開始就只是證人
: 他自己不去法院報到說明,當然會被通緝啊
: 這還用說
: 而且還拖了那麼久才轉被告,算對他很好吧
: 橘子沒罪為何不回台灣說明?
到底是要多可悲才會到現在還講得出這種話
照你這邏輯 你是不是也會認為 柯文哲自己不認罪的 難怪會被羈押這麼久
這叫橘子的 說穿了不就是人型版的USB嗎
要不要推演一下要是橘子真的回國 党和党媒會怎麼玩她
先被羈押當然是不用說的了
關起來後再開始配合媒體放送消息
"貼身帳房橘子帳本中查出不明金流200億"
"一刀斃命證據在這 1500比特幣都寫在帳本裡"
"通緝犯橘子終於緝捕到案 京華城貪汙案終有進展"
反正所謂的"帳本" 到現在為止也都是党媒嘴裡在講
到底有沒有這東西根本沒人知道
就是党 党媒 党檢 哥布林與青鳥們一天到晚在傳而已
拜託 今天連一黨的黨主席 民進党都可以動用國家機器來玩你了
管你他媽橘子柚子還是香蕉芭樂 還不把你玩到失智
許小姐就是一介凡人而已 看之前的消息充其量就是師傅身邊打雜小妹而已
為什麼要特別回國來被党凌虐
有白癡一定會扯超思那個日本的不都回來了
拜託 戲都演到這了還看不明白嗎
從頭到尾都是党的朋友 賺了幾千萬 分個三百給國庫是有啥
回來陪党演演戲 之後有油水少不了分你一杯羹
不香嗎
: 一開始也只是證人身份而已,根本不是被告
: 被告是因為他不去法院報到說明,不是因為他有罪
: 一堆人被傳了都去報到了,市長與財團大老闆被法院傳喚都去了,
: 你橘子什麼咖,比市長與財團大老闆還大啊.還可以藐視法院不去哦
早幾個月 你這樣講 應該沒人會說什麼
就問你啦 這幾個月來各種党檢配合党媒名嘴各種亂象
你還信會有司法正義喔?
拜託醒醒吧 在党的治理下台灣已不是法治社會了
早點認清吧
: ※ 引述《hwsbetty (沈小玥)》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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