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在路邊吃個路邊攤被未成年收掉
走在斑馬線被轉彎車撞死
逆向超車的以為對向會閃 結果就被撞死
違停一下下要有同理心結果要閃你被撞
光交通就有多到數不清的案例了
再看看基本刑法判刑案例
頂個喝酒後神智不清就可以減刑
神經病、自律神經失調已經是無敵的存在
現在還多個未成年精神未發展完全
這種直接無視刑事橫著走的
在這之上還有個憲法
看起來已經變成某顏色的工具
不如意就提出來 違憲 通通違憲 讚啦
在台灣從不犯法 認真做事 做好社會的螺絲
好像是很蠢很爛很賤的事情一樣
犯了法的人得不到應有的處罰
抓不到犯罪事實的 被冠上犯罪份子的帽子
被上面同流合污的一群人抓著抹滅人格
憲法明眼人都看得出已經變成工具了
超然獨立的刑事、憲法都不獨立了
這種環境要人民繼續前進進步?
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