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4-09-07 17:27:20為啥不敢裸辭,現在網路時代的,一堆能賺錢的職業能選,誰說一定得當社畜領那點微薄的
薪資,卻得幹得要死要活。
誰說強者鄰居妹子,她2001年出生,大學畢業後曾經在某公司當美術設計師,天天997,薪
水只有28K,加班費自然是沒有的,因為公司說工作屬於責任制,幹了半年,就裸辭不幹了
。
辭職後隨即跟很要好的大學同學經營Tiktok頻道,由於本身顏值滿點身材姣好,加上她敢玩
擦邊球,Tiktok頻道一年不到吸引粉絲來到百萬里程碑,其中四分之三還是洋人,賺取的收
益雖沒很多,不過也有上班薪資的三倍多,更別說工時比上班時還正常。
現在網路時代,經營自媒體或網紅,只要肯幹敢做,就可以賺取比上班還高的收入,沒有亂
指揮江山的主管老闆,有沒有勾心鬥角的辦公室政治,工作又自由自在且隨心所欲,傻逼才
給人打工領微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