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本來就不是那麼好證明的罪
因為沈慶京+應曉薇+朱亞虎
現在可以先預測京華城獎勵計畫
高機率有不法的行為
直接有問題的人
接受提出計畫的都發局
做出通過決議的都委會
PM+主席是彭振聲
現在要判柯文哲圖利罪
關鍵是今天檢察官說的"積極介入"嗎?
絕對是柯文哲有沒有明知獎勵辦法違法
仍然積極介入協助通過獎勵計畫
要怎麼證明柯文哲明知違法而作為
都發局+都委會說可以通過
有的議員說這是合法的協助企業
有的議員說這是違法以後會出事
都發局到現在仍然堅持獎勵辦法合法..
要一槍斃命
1.找到柯文哲對價金流
2.找到柯文哲自己留下知道會違法的紀錄
現在檢察官找不到這些證據
因為要抓應跟沈
加上木可的事情或許有機會挖出新的資料
就急著收網連柯要一起抓
沒有直接證據
全部都是間接證據
柯有關心案件
柯關心的案件現在發現是一件弊案
所以柯文哲當初就應該要知道這是弊案
一開始沒發現有人在作怪
就去死一死算了(迴力鏢)
這樣說得通嗎?
藍綠和諧好像大家都覺得說得通了
不過跟台智光類似
不合理的費率
不合理的都市計畫獎勵辦法
都是經過市府公務員提出來的議案
怎麼查半天
好像提出計畫的公務員都像局外人一樣
以前都是余文要幫長官擋刀
現在變成基層可以到處幫忙設陷阱了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