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24-07-03 10:18:28當一個國家的政府失能
沒有辦法保護人民的財產
人民就有權利起而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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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美國賦予政府權力的同時
必須的義務
台灣低等人種沒有這麼好的憲法
我們現階段無法推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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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算了吧
既然政府失能
我想我們代替他執行就好
各位軍官聽命
我們的三軍統帥已經失能
沒辦法用武力保護人民財產及安全
我現在宣布
只要支那人感跨越海峽中線
不論飛的爬的水底的
一律擊落
人民財產安全受到侵犯
我們的國家竟然無法保護我們的財產
那要政府幹嘛
政府做不來的
手中有搶的武器的應該自立自強
還能保護自己國家的
應該自己站出來
當國家瓦解
我們也應該有武器保護自己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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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我希望修兩條法規
1. 人民擁有槍枝自擁的權利
2. 三軍統帥應該有一個民間代表
我從來沒有想過一個男總統
比一個女總統還要廢物孬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