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現在回頭看林奕含事件 民眾十分愚昧?

作者: ujmrfv (UUU)   2024-05-22 21:14:58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我很喜歡李康生的一部電影,叫做童話.世界
: 裡面對於林亦含的這件事情 有非常相似的描述和演繹
: 我個人絕對反對你說什麼穿鑿附會陳星的罪狀
: 「他本來就有問題。」
: 我不是法律專業,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罪
他沒有罪
他本來就沒有問題
是你們這些人自以為覺得有問題
: 請問一下,你一個老師身分,並且有家室的人
: 為什麼會有空間給你的學生有戀人互動的幻想?
怎樣
錯了嗎
有犯法嗎
沒有啊
女方自己有自由意志
有人有辦法逼她喜歡上別人自己有幻想嗎
: 光就這一點,這個人有絕對的大問題
沒問題
: 也許法律制裁不了他,但我覺得道理可以,無論如何林那個時候就是未成年
16歲就已經是中華民國法律上可以合意不違法打炮的年齡摟
: 他就是陳星的學生
補習班學生
阿所以咧
法律沒規定補習班老師不能跟學生打炮啊
: 你們真的要幹嘛,可以
: 請至少先脫離學生和老師的身分
阿所以老師跟學生怎樣
就你們這些假道德的看了不舒服而已啊
理你們幹嘛
: 你們真的很想幹嘛,完全可以,18歲後要怎麼搞都可以
16就可以瘋狂打炮啊不違法了
: 法律最後給出的解讀,我記得和電影裡面一樣
: 林被打成禍亂家庭的第三者
通姦目前也刑法除罪
只剩民法只要賠錢就好了哦
: 這也是這部電影中 我看見最深刻的控訴
: 也許 林確確實實是個第三者
: 也或許 法律在青少年(兒童)保護上 絕對不能縱容這種判決
滿16了還在青少年兒童?
: 今天面對有錢有勢的上位者 他超級容易製造出 是女方勾引老師的證據或論述
你以為是藍色蜘蛛網被抓姦男生就在喊是女生勾引的劇情喔 笑死
: 你叫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去論述自己到底有沒有被欺負?
論述?
根本就沒被欺負
連他父母自己出來喊一喊就縮了
: 一但他認為「其實我也是有喜歡老師的」則能判老師無罪
: 這是什麼狗屁司法
你開頭自己就講了不懂法律啊
從頭到尾就滿16合意性交(也沒證據,就算有最底限也就是這樣)
: 所以林這件事情
: 怎樣都是這個老師有大問題
你觀念才有問題
: 我覺得沒什麼能掰的
: 當然你跟我說 法律說他無罪
所以就說你們觀念有問題啊
補習班老師跟成年學生打炮礙著你了嗎
: 是阿 就像換票不是買票一樣 呵呵
: 但至少在輿論上 風向不能往權勢方那邊帶
: 那以後老師都幹學生 都說學生勾引就好 你他媽的垃圾= =
滿16打炮就不犯法沒什麼勾不勾引的問題齁
扯到通姦的話賠賠錢就沒事了
也不會判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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