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文館:我是抄襲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4-05-17 17:04:10
※ 引述《kinki5566 (近畿小子5566)》之銘言:
:

: 台文館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台文館雖是此次事件最大受害者,但仍有行政疏失需檢討改進。
: 欸不是,最大受害者不是被抄襲還被誣陷的中國插畫家嗎?
: 台文館明明第一時間跳出來拿假證據反控原作抄襲他們
: 怎麼現在就變成了最大受害者?
: 這個邏輯思路我搞不太懂耶,有沒有八卦?
如果認為自己是最大受害者 該做的行動就是
先直接把廠商移送法辦 尤其是提供偽造原創證據的部分
這在刑法上已經構成 偽造文書罪 加上也構成採購法上的偽造履約文件
可以依照採購法第101條 把廠商惡行以黑名單列於採購公報上
先斷垃圾廠商後面投標的機會
然後依採購合約終止合約效力 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然後再清查 歷年廠商投標履約的採購案 要求提出相關原創證明
提不出來 就比照本案 終止契約 要求返還價金跟求償
你是政府機關 你明明可以下重手 對付這種垃圾廠商
自己腦殘相信了廠商的辯解 然後還公開跟媒體說 認為是中國作者抄襲
接下來被行政懲處 或是 被立委質詢電翻 也只是剛好而已
照理說 這些氣應該要出在垃圾廠商的身上 但看不出台文館對廠商有多肚爛
搞不好蹦世界的那位小編 現在還在台文館臉書繼續工作者呢 笑死
最大受害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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