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24-05-04 03:35:29※ 引述《HAPPYISCASH ()》之銘言:
: 新加坡蛋黃區一間套房賣3000萬 只有99年
: 新加坡蛋黃邊邊一間兩房賣2700萬 是所有權
地上權,是你有權在地上蓋房子
但不是說地上權結束了,你就要拆房子
房子是房屋產權
這概念是說,以前房子可能才一樓嘛
政府有權收回這塊土地
但不是說叫你滾,因為你有房,政府要賠房
但地段會換
所以大陸以前經常有拆一間賠兩間的方式
那個制度是怕你坐地起價
重蓋一棟房子給你,那是建築成本的事
地價,那就是一個可以坐地起價的事
想一想,當初我們要是用地上權制度
今天就很好都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