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牛煦庭提試用期法制化 勞團憂雇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24-05-02 09:31:16
現行法規
1. 允許只給基本工資,只要勞資協調可以
2. 允許試用期超過三個月,只要勞資協調可以,且不限定延長次數及時間
3. 可被業主非自願離職,但須給資遣費

牛煦庭要修的方向
1. 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2.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全薪八成

我是想問那個工會理事長知不知道現在法規是怎樣定義,還是他站在太高位然后看不到有「
試用期」這種東西存在
居然以為勞動部在民國86年把試用期拿掉???
那很可以呦,要是試用期已經被勞動部禁止了,那牛煦庭的修法就是多此一舉
那也就代表試用期的薪水是全薪,對吧,只要有任何一毛錢因為「試用期」的理由而被扣,
那就是違法亂紀行為

請問勞團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你說勞動部在民國86年取消試用期的證據在哪裡,
這是可以直接造福勞工團體呦,麻煩請您提出證據,不要做政府的哈巴狗

※ 引述《lycppt》之銘言
: 立委牛煦庭提試用期法制化 勞團憂雇主恐濫用
: 2024/5/1 16:45(5/1 17:01 更新)
: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日電)國民黨立委近期主張試用期法制化引發討論,勞團全國?

: 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今天說,勞工不希望有試用期,因為怕有雇主會濫用,如今法規已

: 善,實在不需要有試用期。
: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案修改勞基法,主張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後因外界議?

: ,他不希望失焦,決定拿掉草案中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80%的規定,回歸勞資議定。
: 對於有立委提案要將試用期法制化,江健興今天在五一勞動節勞工大遊行時受訪表示,「

: 覺得很奇怪」,勞工團體過去一直訴求把試用期取消,勞動部好不容易在民國86年拿掉,

: 在竟又有立委提要設試用期。
: 江健興指出,以前就是因為有試用期,導致雇主會利用試用期隨意資遣勞工,使得勞工沒

: 資遣費等,現在勞基法沒有試用期規定,雇主要資遣勞工也必須依照一般程序來進行,依

: 現在法規根本不需要試用期。
: 江健興也說,勞工如果真的不適任,雇主就依照勞基法來資遣,「大家沒話講」,但不應

: 雇主有試用期這個藉口來資遣勞工。
: 另外,針對國民黨一開始所提的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的修法方向,江健興也?

: ,若國民黨執意這樣修法,勞工勢必會反撲。(編輯:陳清芳)1130501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501024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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