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2024-04-11 20:31:15關於對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2024年4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5號公佈,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美國持續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
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
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參與向中國臺灣地區
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等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
企業採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對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
本決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單
外交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反制清單
一、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
二、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
來源:中國外交部網站
http://bbs.fmprc.gov.cn/web/wjb_673085/zfxxgk_674865/gknrlb/fzcqdcs/202404/t2024
0411_112800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