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很有趣 有很多類似情形
企鵝妹拿觀光簽來台直播
卻接代言賺錢 被人檢舉 之後幾年不得來台
常居泰國的“中國”網紅Sean來台直播大紅
而第二次接到Dpp高雄市政府邀約宣傳
和第三次來台 幫星宇航空宣傳
(鄉民補充 業配 台灣大哥大)
請問他拿得是拿工作簽還是觀光簽?
是否有拿錢或等值的報酬
而旅居日本“中國”記者王志安拿觀光簽來台
上陳凝觀 百靈果和賀瀧節目 但他沒收錢
假如Sean是拿觀光簽來台 沒收錢幫人宣傳
對比同案例 王志安有違反什麼法???
因為得罪執民進黨政府 就要開特例處罰?
這件事 真的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