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說的是媒體啦
這幾年只要用
知情人士、有力人士、傳、據等等
就可以憑空捏造事實
你說可以提告交由法院處理
但這根本沒用R
這時代就是演算法會推薦特定立場或喜好的內容
事後澄清根本不會在演算法之中
像是B媒體澄清A媒體的造謠
但會看A媒體的哪會看到B媒體的報導
同理B媒也看不到A媒
更不用說網路謠言隨意轉貼會擴大影響
像是被媒體人轉發影射是小三
雖然敗訴阿又怎樣
傷害已經造成惹
這時代就是注重演算法
媒體應該以此為基準
來建立新法來維護第四權的水準及影響力
要管人民的言論自由前
先管管這些幾十年來也沒更新進步的媒體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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