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方法可以增加
生小孩的誘因
而且政府不用花太多錢
甚至就算是公投都有可能過的
那就是將贈與稅免稅額取消
稅率加到 50%或更高
任何財產移轉只要你提不出
交易來源國稅局就可以
課你贈與稅
還有遺產稅取消
但只能子女繼承
也就是說
只要你不生小孩
那留遺產對你也沒意義了
不生小孩的人
其財產最後就是被充公了
而政府多收到的遺產或贈與稅
就可以發福利給有生小孩的家庭
這樣一來
你不生小孩
你可能連長輩財產都繼承不到
因為繼承了最後也會充公
為了確定保住財產
可能生一個是不保險的
萬一掛了或不生就完了
萬一是不孕症
可以領養且享有一定額度
的遺產讓領養兒繼承
其他的還是充公
這樣一來
社會會在很短的時間內
就轉化為
生小孩是家族的第一要務
所有事都沒有比生小孩重要
這樣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