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健身房巧遇4樓太太 15樓單身男暈船淪小王
2023/05/04 13:2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顏姓女子和林姓男子是鳳山區某大樓樓上樓下鄰居,兩
人原本不認識,後來在健身房巧遇,發現彼此住得這麼近,寂寞的心也逐漸炙熱,但顏女
暪著丈夫胡男偷情事曝光後,胡男怒告求償50萬元,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林男明知顏女有配
偶還發展戀情,僅判顏女侵害配偶權須賠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顏姓女子婚後和丈夫胡男搬到鳳山區某大樓居住,住在4樓的她,原本和住在
同棟大樓15樓的林男不相識,但顏女為了保持曼妙的身材,加入知名連鎖健身房會員後,
與同為健身房會員的林男巧遇後,兩人開始慢慢變熟,單身的林男也愛上4樓的女鄰居。
特徵難辨 林男獲判免賠
顏女出軌後,胡男查覺老婆異狀,私下偷偷蒐證,果然在去年3月錄到他們一起從健身房
走出來,牽著手走在馬路上,還一起到瑞豐夜市吃宵夜,甚至到劍湖山、逢甲夜市出遊,
並投宿摩鐵過夜。胡男向顏女攤牌,顏女否認出軌,顏氣不過,對顏、林兩人提告求償50
萬元。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顏女仍否認發生婚外情,辯稱胡男的蒐證影片畫質不好,根本認不出
來他拍的對象是誰;林男也否認與人妻有染,辯稱胡男拍到的男子不是他,且他也不曉得
顏女是有夫之婦。
法官當庭勘驗胡男提供的影帶中男性特徵,發現無法辨別該名男子是否就是林男,加上胡
男也無法舉證林男明知顏女已婚還跟人妻交往,因此判林男免賠;至於顏女部分,法官認
為她與陌生男子牽手、勾手、摟腰、並在旅館房間獨處約長達3小時等,行為已侵害配偶
權益,判她應賠10萬元,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90714
有老婆的小心了 老婆上健身房注意一下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