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合夥創業
假設三個人好了
等於三人要同時失去正職工作
從開店第一個月起
除非這家店賺足三個人原本工作的收入
不然從機會成本看就是虧錢
而大部分在台灣開店的人
前幾年都是在燒錢
代表這三人不但正職收入沒了
往後還要拿積蓄繼續投錢
賭這間店幾年後會轉虧為盈
但台灣創業的店家
5年內倒閉機率高達99%
只要一直沒賺到原本工作的錢
這三個人一定有人受不了先跑掉
把資金撤走
還用債主身分索要之前欠的錢
最後兩個人要是再撐不下去
店就倒了
等同三個人浪費了幾年青春歲月
卻什麼都沒得到
除了要回頭重新找工作
一輩子的友誼還可能這樣就沒了
根本就整個廢到笑啊!
沒人發現在台灣合夥創業很可怕嗎!
為何明知風險這麼大
還一堆人喜歡找朋友合夥創業阿
真是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