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情講清楚不難吧
有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安會秘書處處長於春節期間欲攜眷出國,獲核准於1月22
日至26日出國,然而其購買1月22日凌晨0時15分馬航MH69班機,必須於前一天21日深夜出
關。但是因為出關時因核准時間還沒到,移民署電腦刷不過,該高層就與現場人員爭執,
據投訴有拍桌、咆哮等行為。
移民署今天回應表示,當事人事前已依相關規定向服務單位完成出國申請程序,因班機表
訂時間為翌日0時15分起飛,當事人請假時未考量須預留機場通關及登機作業時間,故查
驗出境時遭攔查。經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確認當事人已完成出國申請程序並協助通關,該
班機於0時8分起飛。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申請22~26出國
然後21號晚上就要出關被攔下來咆嘯
後來還是放人讓他出去了
這件事情的關鍵
根本不在飛機何時起飛
而是所謂的"出國"到底該從何時算起
大家應該都有出國的經驗吧
你覺得是從何時開始??
1.檢查行李
2.出境查驗
3.地勤摸手手查票
4.關艙門
5.離port
6.起飛
7.抵達當地入境
我個人是認為2以後就算出國了
在那邊還可以買免稅品護照查驗都已經通過註記了
如果2不算出國..那根本不該可以買免稅品
※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銘言:
: 看到各界討論班機到底是幾點離開的
: 立委說是1/21 11:53晚上
: 移民署說是22日凌晨才搭機出境
: 去flightaware上看
: 也是顯示 1/21 11:53晚上離開閘口
: https://tinyurl.com/2p9dfwt9
: https://i.imgur.com/fjhXBjW.png
: 難道國安會處長會瞬間移動
: 還是flightaware有bug?
: 是不是要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送辦啊
: 第 36 條
: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而擅自出境或逾越核准地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