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23-01-29 13:09:08※ 引述 《hat13201》 之銘言:
: 今天路上看到一台車
: 未打方向燈於是立馬檢舉
: 但家人卻說這樣很危險
: 因為對方也可以針對行車記錄器
: 反查你車牌然後,可能透過車牌
: 號碼透過對方自己認識的人
: 調到你的個資,讓我一驚
: 這樣檢舉交通違規是不是需要
: 很大的勇氣?不然那人尋來報復怎辦
根本不用好嗎
除了花蓮台東這種案件少審核快的
或是不知道為什麼莫名其妙審超快的分局例如台南二分局
根本不用怕會被反追蹤報復好嗎
檢舉到警察回覆一個月 回覆到違規仔收到罰單又要1-2個禮拜
等違規仔收到罰單要拔記憶卡找你紀錄早就被洗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