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文章和一堆鄉民推文
我笑了
你知道婚後財產是夫妻共有的嗎
登記在誰名下根本無所謂
如果辦30年房貸 幾乎都你在繳
她更不會和你離婚
除非她找得到下一個要背30年房貸的人
等於你靠一棟房子就綁住她一輩子了
連這個道理都不懂
你是不是還沒結婚
※ 引述《dw7931425 (我不知道)》之銘言:
: 認真問啦,婚前婚後要談的事情很多,
: 其中就是房子的登記和房貸誰繳的問題。
: 通常女方堅持登記在她名下的理由是啥?
: 堅持房貸男方繳的理由是啥?
: 不登記在女方名下,不結婚拉倒?男方不愛女方?
: 房貸女方也要出,男方斤斤計較?不愛女方?
: 蛤??
: 只要不答應女方的堅持,
: 就一句男方不愛我當作大絕招,開始一哭二鬧三上吊
: 這算是女權自助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