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n0412 (玩玩看囉)
2022-11-13 10:36:56→ pttabs: 還有就是改規定,擅自將捐血者血液拿去做150.117.210.111 11/13 09:23
→ pttabs: 研究,不簽署同意不能捐150.117.210.111 11/13 09:23
→ pttabs: 改規定之後就不爽去捐了150.117.210.111 11/13 09:23
這又是另外一個卦了
你各位如果有捐過血應該知道,會留四隻試管做檢驗,其中有一隻會原管不動的直接送新
竹捐血中心做冷凍保存,以後若是有問題或是糾紛,就可以拿這隻檢體出來重驗,因為其
他三隻檢驗完就丟了死無對證
但是
But
又是這個but
我們的政府目前正在ing利用各位捐血人的第四隻檢體檢測COVID抗體!
你各位捐血人捐血時的同意書有同樣政府這樣做研究使用嗎?你各位可以捐血時認真看一
下同意書或網路上google
這個研究有經過IRB審核嗎?莫忘彰化市血清抗體案!
捐血人的檢體本就應該做捐血相關用途使用,當有問題甚至是輸血糾紛時還有一隻備存檢
體做複檢,保護捐血人及捐血中心
低薪是我們各位
買不起房是我們各位
抗中保台上戰場是我們各位
缺血需要挽袖捐熱血的還是我們各位
現在連一隻備用、保障捐血及輸血人的檢體還要如此使用
你各位真的能夠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