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心被雷親!路邊撿手機還失主 外送員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2-11-06 08:32:08
根本沒什麼隱情啊,內文都寫了如下:
: 由於他當天跑了整天外送全身汗,心想著先回家洗個澡,結果後來臨時有事情出門,就將
: 手機忘在家門口的鞋櫃上,直到一小時後,接到媽媽電話,表示失主告知想面交領回,他
: 則趕回家拿手機還給對方。不料3個月後,他突然收到傳票,被告侵占罪,同時要求他到
: 警局說明。
1、你把手機撿回家,而不是當場送去警局
2、你撿回家後,你也沒馬上主動連絡失主。
你是等到失主打自己的手機,結果剛好你媽媽還去把它接起來
最大的重點就是:你回到家後,你也沒在「失主連絡你之前,你主動先連絡他」
(如果你在失主打到自己手機之前,你先打給她,那當然你法院上勝率至少9成以上)
所以,結合以上兩點,你要說自己是無辜的,這個算是「自由心證」
你撿之前拍的照片,那個真的沒啥証據力
(那照片只能證明你沒弄壞手機)
所以,你不合解,上法院的話,確實你有「一定的機率」被判侵佔有罪
(當然也許你可以要求測謊?)
結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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