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那種嚴重罪行的垃圾因為可教化而假釋!
都會讓一般民眾替法官的判決和廢死仔的仁慈來付出代價!
憑什麼這兩個族群都不用付出任何風險啊?
想也知道假釋犯通常假釋出來都是在這兩個族群最遙遠的距離生活,
所以相較其他一般人被波及的到風險相對低很多!
那為什麼不能讓下決定的人來自己承擔風險?
假釋犯出獄最大的問題不就是工作賺錢嗎?
你把這種垃圾隨手丟到一般人群裡面當不定時炸彈這樣公平嗎?
既然是法官們的判決以及廢死仔的協助!
你他媽要幫幫到底才是吧!
應該立法讓法官或者廢死團體要給予教化機會的時候,
必須強制雇用這些假釋犯讓他們獲得工作上的保障,
並且讓他們住在同一個社區裡面才方便讓他們教化才對不是嗎?
讓殺人犯搶劫犯詐騙犯幫他們打掃家庭,
讓強姦犯性侵犯照顧他們小孩才是合情合理的啊!
你們認知他們有可教化的可能,
自己拉的屎自己清應該不難吧?
反正你們這兩個族群通常不都是相較一般人更高級不是?
讓你們付出一點點應該不過分吧?
如果不敢跟他們生活,
憑什麼你們丟的垃圾要大家一起承擔風險?
自己拉的屎自己吃下去啦!
幹你娘無腦廢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