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tterflyBao (一面湖水)》之銘言:
: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頻轟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未公佈疫苗採
購
: 內容;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口譯哥」趙怡翔引述紐約時報報導,稱疫苗
單
: 價被藥廠是為商業機密,若政府揭露則可暫停相關疫苗供應,以此打臉許巧芯「想害台
灣
: 買不到疫苗?」
每次看到這個違規聘用的外交部長愛將就覺得很好笑,順帶一提
趙怡翔當初在美國,月薪本俸加上地域加給約7000美元(約台幣21萬餘元),房屋補助21
00美元(約台幣6萬餘元)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14184
監察院新聞稿
駐美國代表處一等諮議趙怡翔以組長名義對外案 監察院除糾正外交部 另請銓敘部重為
審查其簡任機要人員銓審部分
日期:108-08-16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08年8月16日通過監委仉桂美、
江綺雯、劉德勳提出之調查報告及對外交部之糾正案。3位監委強調,糾正外交部事由主
要有二大點:
一、 外交部嚴重混用機要人員與聘用人員之進用機制:
(中間略,只重點)
外交部無法律依據,竟挪移聘用人員員缺供特任館長運用,又將趙怡翔於任機要人員期間
銓審之官等職等做為其擔任聘用人員月酬之算基礎計,嚴重混用機要人員及聘用人員之進
用機制,核有違失。
二、 趙怡翔聘為一等諮議未符相關資格條件規定:
依行政院核定108年度之「外交部諮議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記載「諮議」聘用人員可分
為「一等」、「二等」及「三等」(中間略)
趙君工作年資最寬鬆認定以105年5月20日起擔任當時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之簡任機要秘書
起算至108年1月5日,其重要工作年資尚不滿3年,即使是二等諮議之第二類資格「碩士學
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亦不符合,充其量僅符合三
等諮議之第一類資格條件「得有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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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聘用口譯哥當一等諮議嚴重違規,口譯哥當時最多只能用三等諮議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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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縱然外交部長親自透過媒體表示趙怡翔表現不輸專業外交官,目前在外交部裡很難
找到符合需求的人,肯定趙怡翔能力足以「適任」駐美國代表處工作,亦無解於趙怡翔一
等諮議「不適格」之先決條件,部長棄具有任用資格之專業外交人員不用,仍執意聘用跟
隨其多年之機要,核有違失。
另3位監委指出,聘用人員核予「組長」之對外名義於法無據,且不符內部倫理,外交部
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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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監察院認證的違法聘用!!
3位監委並表示:
一、簡任機要人員採計黨職年資既有疑義,請銓敘部檢討見復:
(一) 國安會函復表示105年5月20日起趙怡翔任簡任第10-12職等秘書職務,以其具有英國
倫敦大學伯貝克學院法學碩士學位(102年11月1日畢業),曾任臺北時報採訪組記者、財團
法人小英教育基金會研究員、民進黨中央黨部國際事務部副主任,合計曾任相關職務滿4
年以上,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第6款:「得有碩士學位並曾任相關職務滿4年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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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自由時報體系的記者,財團法人小英教育基金會研究員,叫什麼相關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