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喜歡同性別者為同志
2.喜歡同性別者不會造成愛滋
2.愛滋起因有來自不安全性行為
3.同志不安全性行為比例偏高
4.同志患愛滋比例偏高
5.既然認定愛滋起因與不安全性行為,那應當防免者為不安全性行為者,而非同志。單純喜
歡同性別者與愛滋起因實在難以說明有直接關聯。
6.所以捐血車限於男同志不得捐血規定就顯得不合理,因為男同志並不代表有愛滋也不代表
為不安全性行為,而縱使認定肛交即不安全性行為,那為何異性戀肛交就無須禁絕,為何為
口交性行為之同志也要一併禁絕?
7.至於同志為何不安全性行為偏高?或許可用黑格爾主奴辯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