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苗博雅要公務員唸PTT推文 黃珊珊稱無

作者: Dishitney (迪屎尼)   2022-06-15 11:12:26
※ 引述《MIZUYAMA (致命祈願)》之銘言:
: 當事人違反服務法跟中立法確實是不對
: 但也不必去議會受議員這樣羞辱吧?(對!個人認為這就是羞辱)
又是所謂的我個人覺得,差別在這次"公審"是直播吧
沒有直播給全國人看,打成逐字搞,你是不是就不會覺得是羞辱了呢?
: 這樣羞辱常任文官,對文官體制真的是嚴重傷害
公務員領國家薪水(也就是你辛苦賺的納稅錢),
上班時間PTT發文,還在自己的業務內容帶風向(明明就能在職務上好好處理的事),
這才是所謂的嚴重傷害吧?
: 日後如果這位科長又調回主管職,他要怎麼領導他的下屬?
公務員巴不得不要當科長。
: 有人說科長可以拒絕唸出來啊?
: 但對於沒有被質詢經驗的人來說,當下可能真的會反應不過來。
沒意見
: 還有事務官不對議會負責,僅對政務官負責,政務官則對議會負責
: 一個事務官科長縱有不對,應該還是回歸相關法規懲戒或懲處
事務官是市政府的員工吧,為什麼不對議會負責,阿這不就是在說不用對人民負責?
議會是人民選出來監督政府的阿???
: 最後一個是我覺得最離譜的
: 苗說該科長本年度記了4個嘉獎,平時考核可以功過相抵,記過一次根本不算懲處
: 我聽了簡直不敢置信,這是法律系畢業說的話嗎?
: 如果這科長今年曾被記兩大功,那苗該不會要求市府至少要記兩大過以上才算懲處吧?
: 懲處應該就事論事,而非無限的上綱吧?
: 當事人以前因公而獲得獎勵是他應得,怎麼可以用這種數學計算就給一個這根本沒有影響
: 的結論摻雜一起?
你知道公家單位嘉獎多好拿嗎?
況且他是科長,只要科員讚讚,他馬上沾光來一個嘉獎,
出這麼大包,用平時輕鬆拿的嘉獎來抵,你覺得OK喔。
我覺得議員監督市政府完全OK,一堆公務員真的欠電欠教育,殺雞儆猴沒毛病,
該問的是在野立委、各媒體能爭氣一點,現在中央做的這麼爛又愛大灑幣,
多久沒有政務高官被罵爆並下台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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