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造謠「快篩送高雄車禍2死」 發文網友

作者: dj720c (dj720c)   2022-05-13 11:39:01
※ 引述《erinhung5409 (rou)》之銘言:
: 請問警方怎麼找到人的?
: 2014年6月29日通保修法。
: 第 11-1 條
: 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
: 三年以上才可以查ip,上面新聞寫了。
: 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 站方說過不會給資料,這條罪又是三年以下,不允許查ip。
: 請問警方怎麼找到對方的?
: 應該不會是有關民進黨的案件,就去查三年以下的ip吧?
: 如果因為是民進黨的案件,就去查三年以下案件ip的話。
: 我....................
: 對不起,以後黨說什麼,我就信什麼。
: 黨要我罵誰,我就罵誰。
這個我有經驗
我曾經在FB某社團評論某記者寫的東西是垃圾新聞
被記者本人提告
派出所通知我去做筆錄,承辦人是一個小女警
我就有問她這個問題
事實上,不管通保法有沒有過,本來很多平台都不配合提供資料
她們也只能用肉蒐的方式找到網路匿名當事人的真實身份
以FB為例,從你的暱稱、留言紀錄、或朋友清單去找
唯一有開掛的是有小電腦可以查一些個人基本資料
我的FB暱稱上有本名,小電腦一查就找到我了
如果你網路上的痕跡隱藏的很好,她們找不到線索其實最後也是沒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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