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公布議員財產修法有譜!政院13日開會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22-04-05 10:28:45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寓中/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公布議員財產修法有譜!政院13日開會審查  
4.完整新聞內文:
民團、立法院及立院朝野立委呼籲縣市議員財產申報應公告上網的修法有譜。根據監察院
送立法院的111年度立法計畫,報告中指出,行政院已訂4月13 日召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修正案審查會議,討論增列直轄市、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
監察院送立院立法計畫指出,監院雖非陽光四法相關法律之主管機關,但在執行業務過程
中,如發現窒礙或闕漏應予修法改善者,均主動向法律主管機關提出修法建議意見。
有關陽光四法相關的修法進度,報告中指出,行政院訂於111年4月13日召開法務部函報公
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暨第20條,有關增列直轄市、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
之修正案審查會議。
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經內政部於109年6月30日函送行政院審查,前經3次審查會議,尚未
審竣。
另遊說法主管機關內政部於110年4月29日將遊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審查,行
政院於111年1月26日召開審查會議並完成審查,後續將由內政部依會議決議整理條文後,
由該部向貴院先行溝通,以期順利完成修法。
公督盟及朝野立委1月底聯合舉行記者會,公督盟指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
部會首長、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需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但卻獨漏執掌全國一點
二兆元地方政府預算的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及近千名議員,民眾只能至監察院查閱資料
,且僅限現場翻閱,相當不合理。
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應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修正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明訂議
員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公開上網,並於年底大選前適用。
立法院2月的立法研析報告也明確建議,在立法政策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宜比
照直轄市長、縣(市)長及立法委員,採一致公開標準,將其納為主動公開對象。
地方九合一選舉將於年底舉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3項規定,僅有直轄市長、縣
(市)長之選舉候選人須上網公告其財產申報資料,不包括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
相關修法及公告程序能否在年底選前完成,公布年底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登記候選
人的財產資料,將受到注目。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210983
6.備註:
歡迎大家一起來支持相關的條例跟修訂,議員也是重要民選公職,
但現在財產卻屬於一個半公開狀態(可以去監察院現場查但不能攝影)。
時代力量一直在呼籲應該公開議員財產申報,
到底為什麼立委財產要上網揭露,但一樣是監督大量預算的議員財產就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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