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Joeman評肉醬肉太少 平價義大利麵店求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22-03-31 07:10:25
員工沒教好 發言行為失當
和經營者之間有問題
這屬於勞雇問題
這是一件事情
身為客戶和員工之間有問題
屬於消費者和企業之間的問題
這是第二件事情
拿他人企業產品
作為自己盈利之項目
是否涉及不當得利
這是第三件事情
現在問題是經營者訴求是第三
然後幫九面說話的人是搬一二項
如果要告也不是不行
就經營者不要告的時候繞遠路還扯太多就好
加上這是個人店家 個人經營
非連鎖 也不用付什麼社會責任
踩穩自己創作料理理念
並非要多數人同意也不是要博得什麼美名
只想做給認同自己料理
長年以這種理念在經營
以及對方未經許可的不當得利
不要跟他扯什麼員工怎麼了
消費者怎麼了
沒有
因為他們扯那些就他們自己去申訴就好
但是前兩者第一者九面這邊無法處理
第二者最多就是找消保官處理
網紅們給社會塑造一種錯誤價值
我開店不等於要被你批評
你吃不喜歡 可以不要來吃這是一件事情
但是你覺得店家就該接受公評
這又是另一件事情
只要店家踏穩我開店不是為了美名
只想做好吃的 給喜歡我料理的人
對什麼必比登 米其林完全不感興趣
之類的態度踩穩
然後挑對法條告下去
店家十之八九會勝訴
記得 要挑對法條
因為食物好不好吃是屬於個人主觀
對方踩這條店家是贏不了的
除非他有很明確的誹謗行為
譬如 我覺得超難吃 像屎一樣
但是這是我覺得啦 個人口味問題
可能其他人不這麼覺得
通常這樣對網紅來說都是免死金牌
所以小店家要告網紅一直都搞錯方向了
但是這是小店家喔
至於大店家喔
你既然都接受獲獎 推薦 媒體採訪了
那麼你的店就屬於可接受公評之範圍了
大概4這樣
過來人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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