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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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7:22:22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2-03-16 10:00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中天播黑衣人霸凌少女新聞挨罰40萬 打官司逆轉贏了!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天播黑衣人霸凌少女新聞挨罰40萬 打官司逆轉贏了!
2022-03-16 10:00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中天新聞3年前播放女學生被黑衣人甩12個巴掌霸凌的新聞,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認為妨害兒少身心健康,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
審敗訴,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認為NCC諮詢委員出席
人數不足,程序有瑕疵,改判中天勝訴,撤銷裁罰處分,可上訴。
中天新聞2019年8月30日上午6時許,於「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放標題為「狂
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的新聞,NCC認為新聞過於詳細描述、呈現少女
被霸凌的過程,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
中天主張,新聞相關影音已經變色、馬賽克、動作抽格、定格、馬賽克,無法辨識少女身
分,且記者講解時也無任何誇張和扭曲等加油添醋,不會造成社會過度反應,另NCC廣播
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依規定須有至少2分之1、14名委員出席才能開會,但當時僅有13名
委員出席就開會並作出決定,處分有違誤。
NCC抗辯,新聞內容重複播送少女遭包圍且不斷被掌摑,搭配記者詳述施暴、霸凌的過程
與細節,除足以使少女受到二次傷害外,更凸顯暴力行為,而使其他兒童及少年產生恐懼
或不當聯想,或覺得有趣而效仿;另諮詢會議已依規定由NCC主委先行圈選超過19位委員
名單,且會議召集及決議等程序沒有違反法令之處。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中天敗訴,案件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一審未讓中天調閱
NCC諮詢會議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發回更審。
台北地院更一審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在專業觀念上與社會
脈動與時俱進,設有諮詢會議,依規定諮詢會議委員至少要有2分之1出席才能開會。
經法院調查,NCC2020年6月30日召開的諮詢會議,只有13名委員出席,未達規範的人數,
會議組成程序有瑕疵,因此NCC處分有違誤,應該撤銷,判決中天勝訴。
另外,中天新聞2019年12月2日中午也製播標題為「爭風吃醋引紛爭30餘人旁觀!少女竟
率眾霸凌情敵」的新聞,同樣被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告抗罰,台北地院調查後指出,
NCC諮詢會議委員人數未達規定,而判中天勝訴。(下稱系爭新聞),經被告認定系爭新
聞詳細描述及呈現少女遭集體霸凌過程,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違反衛星廣
播電視法(下稱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以原處分
裁處原告40萬元罰鍰。原告不服原處分,並於110年1月1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167841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