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12-27 14:06:28
各位想太多了 純粹記者搞錯重點而已
https://reurl.cc/mvWWq9
對於「配偶權」目前主流觀點有二:
1.「配偶權」是人格權的一種
2.「配偶權」不是人格權,僅屬於身分法益
原告依據觀點1 搭配民法184之前半為基礎 請求被告賠償
民法184前半「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因為刑法廢除通姦罪
該法官因而推論「配偶權」不是權利 不屬於人格權
不適用民法184前半 所以請求無據
換句話說 該法官觀點為2
因此應該是搭配民法184後半為基礎 請求被告賠償
民法184後半「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差別在於此處不管權利是否受侵害 只考慮利益是否受損
也因此較嚴苛 需要被告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使原告受害才適用
而「身分法益」正是利益的一種
白話就是
原告律師的觀點和該法官不同 導致法條引用認知有所差異
只能自認倒楣 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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