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inmrr (就醬路過)
2021-12-17 10:09:25其實這也不用太意外啦
台灣法匠一堆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光是看一堆離譜判決 , 不就可以知道了嗎
像是猥褻六歲女童 , 結果該法官以女童沒有說NO~ 代表不違反其意願輕判
還有啥被球棒打 , 法官還以為何不奪棒的理由來幫加害者開脫..
上面都完整的表示 , 現今的法官有多麼不食人間煙火了嗎
俗話說 : 法律千萬條 , 要用自己喬
想要幫加害者開脫 , 可以用的理由多著哩
沒有不能用的理由 , 只有法官還沒想到的理由
現任政府講的司法改革
早在好幾年前我就說過這只是個大笑話而已
連殺人犯都可以在司改會裡面任職重要職位
那你政府要不要順便請謝和賢當反毒大使?
要不要請童種彥跟王秉輸當家暴防治法代言人?
要不要請羅福柱來當拒絕貪污的代言人?
這樣更能顯示你們所謂的司法改革是個大笑話不是嗎
更別提一堆廢死聯盟
老是愛拿殺小 : 死刑跟犯罪率沒關係 , 兩公約有說不能死刑 這幾句話來說嘴
幹! 死刑跟犯罪率沒關係~ 那你廢它做啥小
沒道理嘛~ 更別提芝加哥跟墨西哥廢死後治安是如何? 笑死
再者兩公約 , 幹你媽的兩公約裡是有明明白白寫說完全不能死刑是不是?!
我是他媽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寫說完完全全不能死刑的說法啦
就他媽的你們這些死狗官跟廢死聯盟愛擴大解釋~ 媽的逼勒
想到就一肚子火大~
然後等到你們自家法律人受到迫害了
死刑又馬上變成唯一的選項了
幹你媽的不就寧死道友莫死貧道? 就他媽你們法律人是人! 受害者死光了不是人就對了?
補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