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死囚王鴻偉追愛不成砍女176刀 21年不槍決

作者: yadogdog (葉豆豆)   2021-12-06 22:42:01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陳豐德
3.完整新聞標題:
死囚王鴻偉追愛不成砍女176刀 21年不槍決全靠「撒幣戰術」拖延
4.完整新聞內文:

淡水建商小開王鴻偉,2000年間駕駛爸爸買的賓士轎車,想送心儀女子張雅玲上班遭拒絕
,竟將對方撞昏後搬至後車廂內,再持西瓜刀狂砍張女176刀致死,張女遺體被發現時下
體赤裸、脖子只剩薄薄一層後頸皮膚相連,經7度更審王鴻偉遭判死刑確定,案發21年後
靠撒幣戰術仍未執行槍決;榮譽教誨師黃明鎮於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說王男就
是被寵壞的富家子,甚至希望能帶蘋果到獄中給他吃,宛如討糖的孩子一般。
淡水小鎮巷弄內2000年9月26日凌晨6點多突然傳來一聲巨響,鄰居打開窗戶探頭查看,發
現是巷子口發生了車禍,但倒地的清秀女子卻被男駕駛塞進賓士轎車後車廂中,準備開車
離去前,見女子一隻手還伸出車廂外,駕駛看似擔心會被路人側目,再次下車把手塞進車
廂內才開車離去。
是車禍還是擄人案件?有多名鄰居目睹全程,警方起初接獲車禍報案趕抵現場,卻發現人
、車早就消失,地上只剩下2個便當、1雙拖鞋以及1個小的女用黑色皮包。一位女子著急
地向警察聲稱「被帶走的是我妹妹,20歲的張雅玲!」經釐清後得知,張雅玲當時正要出
門上班,胞姊聽到聲響下樓查看,驚覺地上遺落的物品都是妹妹所有,並懷疑擄人的正追
求著妹妹的小開王鴻偉。

由於有鄰居抄下涉嫌擄人的賓士轎車車號,淡水警方動員所有線上警力展開追查,並依車
號追查到王家,王家說賓士車都是25歲王鴻偉在駕駛,但他恰巧不在屋內,打電話也連繫
不上。就在偵辦一籌莫展之際,9時許淡水商工路傳來了一起死亡案,割草工人在草叢堆
內發現一名下半身赤裸的女屍,儘管兩案報案地點距4公里,但仍讓追緝中的警方有了不
好的聯想。
鑑識小組發現這名女屍臉部容貌被砍得難以辨認、頸椎幾乎遭砍斷,只剩下後頸部皮膚仍
相連,細數全身上下共有176處的刀傷,屍體雙手外張,兩腳呈現屈膝狀倒臥草叢。張父
以及姐姐到場一看差點昏厥,透過衣著他們仍一眼認出死者就是張雅玲,姐姐回想起雅玲
曾說過「如果有一天我發生了事情,一定是王鴻偉做的」,並說相當害怕王鴻偉會對她怎
麼樣,希望警方積極追查。

消失的涉嫌人王鴻偉,他的父親是淡水的一名建商,自幼家境優渥,高職畢業並退伍後,
繼續就讀工專夜間部,父親還體貼他購買了一台白色賓士轎車供其代步,就在警方循線追
緝時,他主動與家人到了警局,並稱「我是出門運動」、「賓士車前一晚就被偷了」,員
警當時見他神情鎮定,不太像是說謊,但鑑識人員卻察覺出了異樣。
負責採證的鑑識小組先是觀察到王鴻偉的運動鞋側邊有血水痕跡,是以水清洗血跡後,所
留下微微的血水痕,依此推斷王男手上可能也會留下跡證,於是剪下他的指甲,並採集手
指頭棉棒檢體,竟在10隻指頭內都驗出血跡反應。加上停車場監視器拍下,當日一早將賓
士車開出停車場的就是王鴻偉,無力狡辯下他下午才寫了一封自白書,坦承犯案。

王鴻偉聲稱,他與張女是8月認識的,又外出約會過幾次,因此對她產生好感,案發前2天
他們與朋友到宜蘭溫泉區露營,倆人卻發生口角爭吵。案發當天他原本想載張女上班,但
張女不願給他載,甚至罵他「不要臉」,打算開車離去時張女突然閃出來才會撞到,想送
張女去醫院被拒絕,發生拉扯後才將張女抱到後車廂中要將她送醫。
自白中王鴻偉還說,將車子準備開到沙崙海水浴場途中,他將車子停下來想確認張女是不
是還有呼吸,不料打開車廂後張女突然甦醒,並拿起車廂內露營用的西瓜刀抵抗劃傷了他
的手。此時他迅速搶下西瓜刀,朝張女猛砍數刀,此時他認為張女已經死亡就開車到棄屍
現場。一開車廂發現張女仍未氣絕還拿刀要反抗,再次奪刀後他將張女拖下車,並砍殺
100多刀致死,還將死者褲子脫掉佯裝是性侵現場,這才開車逃逸。

但開庭過程中王鴻偉自白被目擊證人打臉,多名鄰居看到倆人口角後,王鴻偉駕車突然加
速將張女撞倒,被抱起時張女已經昏迷、呈現四肢癱軟,並非他所陳述的「拉扯送醫」之
說。王鴻偉甚至還稱自己是「防衛過當」,被死者拿刀劃傷他才反擊,並認為自白信屬於
自首,希望給予減刑。
但一審法官認為兩者皆不符合要件,考量王男過往沒有犯罪紀錄、有坦承殺人犯行,還當
庭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顯然良心未泯,父母還要替他賠償死者家屬860萬元,雙方已達
成和解,因此判王男無期徒刑。
不料到二審時,法院查出王鴻偉在看守所中與母親的錄音檔,母親說準備預付張家200萬
元談和解,王鴻偉卻勸阻「不要付錢,等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
」加上辯護律師也曾告訴王鴻偉「要向法官表示悔悟,要讓法官感動,且這不能由你自己
說,要安排外人來請求」;王家甚至還打算找人來做偽證也通通被法官發現,法官認為王
鴻偉始終在為個人利益盤算、犯後毫無悔意,改判為死刑。

儘管王男說可以跟死者冥婚、我有精神疾病,後續經歷七度更審,法官都依照殺人罪判王
鴻偉死刑,直至2009年最高院法官認為他犯後雖然信給被害人家屬表示懺悔道歉,還提出
投稿在雜誌的「一封懺悔的信」、他所寫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手抄本,以及請家人印
的經書收據影本,想要照明他是真心悔改,但最高院仍認為這些是王鴻偉在博取法院同情
,最終駁回上訴,判處死刑確定。
塵埃落定後,張家大姊公開受訪稱:「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了,王鴻偉會不會執行死
刑,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他們只希望王鴻偉不要再次回到這社會,去害其他的人而
已。」不料2017年高檢署竟然還提起非常上訴,認為判決有違平等及比例原則,不過最後
仍被最高院給駁回。

時至2021年,王鴻偉就聲請了2次再審都遭駁回,律師劉韋廷就指出「非常多死刑犯會提
再審,這是在拖延死刑執行,按慣例法務部會確認死囚的再審、非常上訴程序都已完備,
沒有疑慮後才執行槍決,可是只要提出就有3個月到半年的審理時間,相對經濟能力較好
的死刑犯擔心會被選中執行,就會不斷聲請再審,確保接下來幾個月內能安心躲過槍決執
行」。
輔導王鴻偉21年的榮譽教誨師黃明鎮在真實犯罪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深入指
出王鴻偉獄中悔悟狀態,王父為了王鴻偉近乎是傾家蕩產,原本的建商生意也垮了,為此
王父甚至氣得不願到監所探望兒子,在一次輔導時王鴻偉忍不住向他說「我爸爸已經好久
沒來看我,黃牧師能不能替我打電話給爸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05/2138696.htm
6.備註:
成績好->可教化
抄佛經->有悔意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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