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限縮民眾檢舉的真相 (發錢)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1-11-15 23:39:53
我先說結論,台灣交通問題跟罰則關係不大。
無論違規多不該,罰則總有個上限,
取締總不可能次次都抓得到,
當發現時間成本比罰則高的時候,
大多數人就會選擇違規。
打個比方你每天送小孩上課,
假如該學校沒有規劃臨時停車區,
你必須每天多花半小時找地方臨停讓他下車,
跟紅線直接讓他下車你選哪個?
台灣地狹人稠,交通從來都是個問題,
而要改善這個問題,只能從用路人的思考模式去改善,
而不是一昧地增加罰則增加取締。
我講個最簡單的,弄了機車待轉區,
請問有多少台停在待轉區外面的機車?
這樣的違規應不應該檢舉?
又你發現待轉區滿了應如何應對?不轉了?
在狹小巷弄增設綠色人行道,
壓到是不是要檢舉,那遇到龜速腳踏車,
四輪是否就乖乖跟在後面行駛?
這樣不會導致後方更塞嗎?
台灣很多時候的思考模式都是站在弱勢思考,
行人優先、腳踏車優先,但優先的結果就是交通更不順暢,
這時候警察只能裝傻,因為只要是個正常人都會正常開,
而不是死守那規則雙黃線不能跨越,綠色人行道不能壓。
改善第一點,路邊停車格24HR收費,全數採累進費率,
迫使車主租用長期車位,這樣增加路邊車位流動,
違停自然減少,也減少尋找車位而不停打轉的車流;
第二點,全面檢討路權,部分狹巷設為汽車或機車專屬,
或是改為全面步行區,減少交織造成的問題,
而不是一條路硬要畫成好幾條結果大家都卡在一起。
第三點,速限全面檢討,減少車輛滯留,
如車每天能縮減1/3通勤時間,路上就少1/3的車輛。
我想說的是人性始終是人性,反人性單用罰則是無效的,
而當你去了解使用需求從而滿足需求,
像現在的貨車臨停格、家長接送區我認為都是良好的示範,
當有了合理的基礎再去規範不合理的行為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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