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當上法官律師的不多嗎?

作者: sluttervagen   2021-08-22 15:29:35
※ 引述《ezJapan (Japan)》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fsOEztf.png
: 網路圖
: 認識幾個六七年級法律系畢業的
: 東吳 台北大學 政大的
: 大多都是考好幾年資格考沒上就跑去大公司當法務
: 律師 法官之類的很難考嗎?
: 醫科畢業幾乎都可以順利當上醫師
: 律師法官好像會考到崩潰
: 不過我看那些跑去當法務的薪水幾乎都快到10萬
: 其實也不差 聽他們說正常上下班很輕鬆
來來來
說很簡單的
來答答看這題
平常最愛嗆法律系亂源
法匠沒邏輯的
請解決這個問題
先說這是現實發生過的案例改編
有請自認文組都智障的理組最聰明的高等人才解答
本題為109年律師司法官民法第2題
甲司機受僱於 A 貨運公司(下稱 A 公司)駕駛貨櫃車,
其所駕駛之貨櫃車靠行登記在 B 通運公司(下稱 B 公司)名下。
某日,乙違規變換車道,後方駕車之甲因疏於注意前方狀況,
煞車不及而撞擊丙所駕駛之小客車,
致丙重傷死亡。
丙之妻丁、母戊、成年之子己及庚於事發後,
向甲、乙、A 公司、B 公司請求賠償下列損害:
共同支出之喪葬費新臺幣(下同)30 萬元、
丙所有之小客車價值減損 150 萬元、每人各 100 萬元之慰撫金。
其後,丁、戊、己及庚與甲及乙就賠償金額成立和解,甲同意支付 120 萬元,
乙同意支付 300 萬元,
丁、戊、己及庚保留對其他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
拋棄對甲及乙之其餘請求。
經查,甲、乙之過失責任比例,甲應負 20%,乙為 80%。試問:
(一)A 公司及 B 公司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15 分)
(二)丁、戊、己及庚應依何種法律關係請求甲及乙支付和解金?(25 分)
(三)甲及乙均已依約支付和解金後,丁、戊、己及庚得否另向 A 公司及 B 公司請求損害賠償?(35 分)
阿先說
過失比例是請交通大學運管系教授組成鑑定委員會
做鑑定的
都理組鑑定的
所以不用戰這個
有請台灣頂尖理組什麼都懂的聰明腦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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