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未成年女孩是不是很好騙!
帶她去西門町 她就會很爽!
帶她去貴族世家吃巨大牛排 她就會以為這是世界美食
帶她去台北市動物園與六福村 她就會以為 這就是世界
反正不要做違法的事情就好 對不對!
然後等18歲 再帶她去高雄的高級商旅2000元 看窗外的愛河
她就會以為自己住在皇宮 對不對!
18歲再做淫穢的事情 就不會違法 也不會被她的家長毆打與提告 是不是!
家長應該都可以接受女兒18歲做那種淫穢的行為了 是不是!
0.0
※ 引述《wang1b (唯i廢文<3)》之銘言:
: 本板都至少18歲了吧
: 國中生12-15歲欸
: 如果有一個超正的國中生倒貼你
: 當然是純戀愛不做違法的事
: 但你們真的願意嗎
: 感覺跟國中生交往會被虧爆欸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