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nching (TenChing)
2021-07-28 09:10:35先前是一千換三千
實際上是給你兩千
這叫三倍券
現在是兩千換五千
實際上給你三千
這叫五倍券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直接發兩千或三千就好
但政府怕你存錢所以不能直接給你
那既然這樣很簡單啊
政府不直接發現金我沒話說
那你直接發三千的消費券不就好了
這樣不是更直接達成目的
也無需透過申請 按現有戶籍資料統一發放
老百姓也不用擠一堆人在超商
系統又當機啊什麼的?
政府也可以省下超商代收發的費用
還是有什麼更高貴的理由
覺得一定要百姓掏錢買禮券才行?
該不會民眾掏錢那兩千也算消費?
把那五千券花掉再算五千?
以七千元來算刺激消費成果的數據?